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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事业单位辞职不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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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1 12: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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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新兵119 于 2021-3-21 12:22 编辑

您好,我是某公立大学正式在编教师,入职前签订了六年合同,今合同期满,因个人发展等原因联系另一所大学任教,原单位以需开党委会研究为由拒不办 理离职手续,导致不能在新单位入职入编,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发表于 2021-4-28 10: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较佩服楼主啊,说干就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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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18: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申请仲裁外,还可以联系接受单位,有些地区对于引进的人才,是有给予聘用,另行建档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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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3 11: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广州魏律师 于 2021-3-23 11:24 编辑

补充一点:
具体还要看看您之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聘用合同》。如果是《劳动合同》,如无法协调并发生争议,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决。具体有以下几条可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 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如果是《聘用合同》,则适用《人事争议处理规定(2011修正)》,具体内容可自行上网找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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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1 18:04:28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旧的合同到期以后,如果没有续签新的合同,原合同即告到期。原单位不能以需要召开党委会等为由,限制每个公民再就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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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3 10: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期满就是离职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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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9 08: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较佩服楼主说干就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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