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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3 11: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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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广州魏律师 于 2021-3-23 11:24 编辑
补充一点:
具体还要看看您之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聘用合同》。如果是《劳动合同》,如无法协调并发生争议,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决。具体有以下几条可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 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如果是《聘用合同》,则适用《人事争议处理规定(2011修正)》,具体内容可自行上网找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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