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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交流] 关于公寓房清退[复制链接] |
发表于 2023-3-15 13: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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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5 1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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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1 06: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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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也就是苟延残喘而已。我带着父母真是不知道到哪里去租房子。父母身体不好,原本是想往后能雇个人帮忙照料,三个人的收入如果没有租房的话还算宽裕。这一租房再加上雇人都不敢想象以后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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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1 08: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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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那就搬远郊区,租个房子,公寓房属性还是要管在职人员的
北京
公寓房条件不够啊,而且要排队,我前些年打听过。
兽都
在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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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1 08: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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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1 12: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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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31 14: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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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 09: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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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198518,您这个对网传公寓房管理文件的解读比较清新脱俗,依据是什么?
关注中
我们这里就是全部按市场价一年一租 还签合同 不交房租就给你停水
那个市场价租金,指的是已经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人,或者领取了布兑挂账的住房保障金的吧,其他的
都说正式文件下来了,不是吗?
放心住吧,不要自己吓唬自己了,个别单位转业就要收回公寓房的除外,上面绝不会强清,这样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我们这里上世纪转业的依据99年文件争取到2.6的标准;后面转业按10,很少有人交,现在归物业管理了。
根本不是清房文件,是住房保障发展规划!过些年可能会全面落实07年后营字289号文件精神,转业二年现役租金,三年过渡期10元,然后市场价租金;10元租金在极个别单位遇到极大阻力,其他人多享受几年过渡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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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8 08: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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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8 09: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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