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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30 20: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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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养老、失业保险问题' o, y3 h, F" H;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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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9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8号)等法规的规定,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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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a ~" G6 c% }# M6 x“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估计自主人员下岗后很难领取失业金;“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概念模糊造成多年在讨论能否顺利领取退休金,担心各地社保部门会出台不同的文件解读;如果文件表述为“达到退休年龄后,按规定领取养老金”,就会消除大家的担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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