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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06年6月以前,退役金的构成项目:基础工资、军龄工资两项全额计发,职务、军衔、军人职业津贴、伙食补贴、福利补助按个人比例计发;二. 2006年7月,现役工资结构改革,基础工资改为生活补贴,同时增**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不计入自主退役金计发基数,生活补贴按个人比例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
* l5 B: K, s* {三. 2008年7月,再次退役金结构调整,将伙食补贴、福利补助、生活补贴、生活性补贴合并成自主择业生活补贴并按个人比例计发;此时,只有军龄工资全额计发。
# Y- N; f1 }, z, w# g1 z四. 之后,自主择业干部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向各级反映,这才有了国转联[2012]2号文件对2008年错误的纠正,自主择业生活补贴全额计发,从2009年7月开始执行,历次调整原则均未改变。
. l/ Y' W/ J C/ K" `* {1 r五. 这次退役金调整,将军人职业津贴并入自主择业生活补贴,自主择业生活补贴再次被比例,又是2008年的老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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