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
(三)交通出行优待 17.车站等场所应设置老年人等候专座,并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先标识,遇客流高峰期,视情况在身份验证、检票、安检及行李托运等处设置老年人专用进出通道。 18.市域内有条件公交车站的首末站应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及无障碍等候专区,根据需要配备升降电梯、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洗手间等设施,方便老年人乘车。对于无人陪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给予特别照顾。 19.依托96106出租汽车召车热线,优先安排老年人叫车需求;加快推动无障碍出租汽车发展,为老年人和行动障碍人士提供个性化出行服务。 20.65周岁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和常住外埠老年人持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面公交车,建立老年人乘车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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