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登录
军转网 返回首页

天地一Z的个人空间 https://www.junzhuan.com/?155435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日志

解放军放宽军人家属随军政策

热度 5已有 473 次阅读2011-5-22 12:58 |

内容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11年3月26日 04:06]  ○将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或服役满15年统一调整为正连职;  ○取消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  ○取消在特殊岗位工作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  ○将驻京城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统一调整为副营职;  ○将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士官的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  本报北京3月25日电(朱思雄、李鑫)国务院、中央军委近日批转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或服役满15年统一调整为正连职等5项新的军人家属随军条件,与以往相比明显放宽。据悉,调整后,全军将有近10万名官兵受益。  军人家属随军政策建立于1963年,1991年作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该政策是国务院、中央军委根据军事职业特点,给予军人的一项特殊政策,对稳定部队、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促进部队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次调整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根据军事职业特点和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发展形势,本着“统筹设计、突出重点、适度优待、倾斜基层”的原则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向一线倾斜的特点。  据总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这次主要对随军条件作了如下调整:一是将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或服役满15年统一调整为正连职;二是取消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三是取消在特殊岗位工作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四是将驻京城区部队干部的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统一调整为副营职;五是将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士官的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按照个人意愿选择随军或不随军,军委总部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待遇保障政策。选择随军的家属,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后,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随军配偶由部队商当地政府部门纳入安置计划,自主择业的,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随迁子女可在驻地地方或军队园校入托入学;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每月享受500—700元基本生活补贴,并由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刚表态过的朋友 (0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5 个评论)

回复 咕嘟猫腻 2011-5-22 13:24
  
回复 何思颖 2011-5-22 13:33
  
回复 军转龙2010 2011-5-25 19:15
  
回复 杨桐柱 2011-5-25 19:28
  
回复 126373 2011-5-29 12:36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立即注册

x 关闭

x 关闭


QQ|新手帮助|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版主中心|军转网 ( 沪ICP备15047659号-3 )

GMT+8, 2025-5-2 19:17 , Processed in 0.231899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8-2013 Design: Comiis.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