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
一、考试
(一)考试对象,
1、符合省直安置条件,并志愿到中直、省直机关工作的2010年营级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2、各设区市志愿到所在地政法、国税、地税系统工作的2010年营级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1、报考政法系统的,按照赣政法字[2003]23号文件规定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政法工作。乐于奉献,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
(2)、文化条件:报考省级政法部门的人员应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市、县(市、区)政法部门的人员应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部队获战时三等功、平时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军队转业干部可适当放宽条件。
2、报考国税、地税的,按照国税、地税2010年接收军转干部的有关文件执行。因编制问题,今年国税将安置军转干部到事业单位。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0年8月28日在南昌市考试,上午公共科目考试,下午专业知识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27日;领取地点:省军转办,南昌市爱国路285号,联系电话:6809910/6825132)。
(四)、考试内容
1、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作文。
3、专业知识。报考政法、国税和地税系统的加试专业知识。政法系统的专业考试以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为主,政法委、公安、司法系统同卷,法院、检察院系统同卷。国安系统单独命题,笔试英语和计算机知识。国税、地税系统的专业考试以财经、税务和计算机基础知识为主。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0年8月16日—18日报名。
^进南昌市区中直、省直单位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到省军转办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设区市、县(市、区)政法系统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安置地所在的设区市军转办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国税、地税系统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安置地所在的设区市军转办报名,同时,到所在地国税、地税人事部门办理专业考试的有关手续。
报考政法、国税和地税系统的限报1个系统。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军官(文职干部)证和近期着军装免冠1寸照片5张和学历证书原件,认真填写《2010年军转干部考试报名登记表》(附后)一式叁份,并按每门科目30元的标准交纳考试费用,国安、税务系统专业考试不需交费。
各设区市军转办务必在8月20日前将报考名单汇总表(含电子版)、《2010年军转干部考试报名登记表》和免冠1寸照片报省军转办。
每年都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