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导言中说:“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是说现实的东西必定是包含着必然性的、合理性的东西。如果现实性的东西包含着必然性,那么它就存在。反之,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条件的变化,现实性的东西一旦丧失其必然性,那么它就必然灭亡。如果把“现实的”理解成“现存的”,这一命题就变成“凡是现存的都是合理的”,表面上看起来这句话是为普鲁士王国作辩护,但实际上这句话暗含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黑格尔把现实的东西看作是按照理性而运动着的东西,理性的实现是一个过程,一个包括过去、现在、将来的连续的过程。现存的只有符合必然性,才能转变成现实的。而现实的一旦丧失必然性,就必然灭亡。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和《逻辑学》中,曾对这个命题作了比较具体的解释和发挥。他说:“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理的东西。但人们必须知道并区别开什么是真正的现实的东西;在日常生活里一切都是现实的,但现象界与现实性却存在着区别。”所以“存在的还不是现实的”,“现实的在自己的发展中表明自己是必然性”。可见,黑格尔并不认为一切现存的东西,都无条件地是现实的、合理的东西。现存的东西,只有符合必然性、合乎规律,才是现实的、合理的。而失去必然性的现存的东西,尽管还存在着,却是不合理的、不现实,因而是必然灭亡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是说,任何事物随着时间推移和条件的变化,原来现实的东西都会失去自己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成为不现实的、不合理的旧事物,那时新的现实的合理的东西,即新生事物就会代替旧事物。虽然新事物刚产生时力量弱小,但它由于蕴含着必然性而且具有无限生机;旧事物表面虽然强大但由于失去必然性,所以它不堪一击,必将被新事物代替。由此可见,黑格尔认为世界上没有永世长存的事物,任何事物都有它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任何事物都是作为暂时性的过程而存在。也就是说,自然界的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人类社会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不再发展变化的、尽善尽美的社会只能在人们的幻想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