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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9月23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津贴补贴标准的通知》。按照**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调整政策,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津贴补贴调整情况,从2015年7月1日起,调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自主择业生活补贴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高山海岛津贴标准,调整完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西藏特殊津贴制度,在海南省三沙市安置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实施范围包括2001年以来选择自主择业方式安置、按规定领取退役金的军队转业干部。
据了解,这次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调整是按其本人职务(专业技术)等级执行的,正团职(专业技术等级八级、文职正处级)为4100元;副团职(专业技术等级九级、文职副处级)为3850元;正营职(专业技术等级十级、文职正科级)为3600元 ;副营职(专业技术等级十一级、文职副科级)为3350元;正连职以下(专业技术等级十二级以下、科员以下)3200元。这些自主择业生活补贴全额计发。
闲云寄语:随着国家自主择业安置政策的日益完善,越来越多的战友选择了自主择业安置方式,衷心希望大家坚定自己的信念,珍惜党和国家给予我们的国防待遇,积极参与“双创”,践行军民融合,在经济社会大潮中发挥正能量,多作服务贡献,彰显人生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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