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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88年入伍在林芝服役,2006年转业自主择业,安置在拉萨,少校军衔。2016年户籍转入内地,2020年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信息时,得知她应该自2007年1月起按月领取退役金,包括部队为其缴纳的社保、医保、伤残等都在当时都由部队转入了地方,但当时也没人通知她**这些事务或者说没有联系到她。如今她己转业14年了,应该怎么**这些事情呀。目前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叫她到拉萨找相关部门解决这些遗留问题。恳请明白人给出个主意。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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