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查看: 8150|回复: 52

[自主生活] 老人老办法?别高兴的太早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0-17 11:03:46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x
本帖最后由 老自嗨 于 2020-10-17 11:36 编辑 5 @$ ~& J5 S* S3 Y1 o9 d& ?  ^
) h6 l; ~0 L. f4 e
老人老办法?别高兴的太早了!
. a" g& H- t% I% h8 e: U  g昨晚,中国退役军人公众号重磅发布了《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二审稿主要修改情况》,共涉及十四个方面内容。) ]6 q) z0 t' l

7 n7 D7 o8 B8 h" ]& O2 {0 y( A3 W% |  f7 I5 o
! `, b8 t! z. ]6 S
此消息一出炉,迅即引发退役战友们广泛热议,成为退役圈的“热搜”话题。站在咱自主人的角度,关注和讨论的焦点,无疑是第十四条内容。; J% ?+ G& r# L! T

1 W, W2 ^" `* F6 k' c3 N0 v( |3 {9 L+ ]- e

+ C$ G6 S2 ]( ~9 u: }不用赘述,我们都知道这是今年“414”问题后,官媒第一次谈及“自主择业”政策;也是622保障法(草案)公诸于众以来,在二审时首次出现有关“自主择业”的表述。8 d7 _/ d  q. l
' k6 o9 r3 a9 B* y( h
, i, ?2 T  `7 A0 C- O
+ K1 c6 ~, b& J2 {
于是,许多微信群的老自们,众说纷纭,各抒己见,褒贬不一。0 K3 Z/ o$ V* }

: b+ q3 |+ k8 x" A# M5 H4 ]
6 e6 z3 d) ~' [6 r; K
; Y) H7 t3 H$ p+ X. d有些自主战友为此很兴奋:终于等到这一天了,终于出现“自主择业”了,终于盼到“老人老办法”了……
: H& \9 i- t# h7 J2 o; j/ D: `; ]. `% W

. @' f3 ]/ U5 A" g# L
" a: |, M! J& I4 y  }& ^0 U的确,这是几十万自主人夜以继日努力争取的战果,大家总算看到了生机和希望,最起码出现了“自主择业”这个名词和表述。
3 ~" e; R7 L: V) q8 m( R/ g$ U8 e7 V% D0 x. w0 @7 D9 B0 `) [# c& j

$ V, O9 J/ q+ j# Z2 W! o$ d
# }( v9 }/ a) R也有些自主战友忧心忡忡:为什么只提到gw院和zyj委,而没有提到zgz央?究竟还会不会出现其他新的变数?
. k0 s  n3 Q& A+ b
7 I8 `- h* d" b- J
+ H- Q, A( j) T1 `) \/ \: t: {- M" B* B3 C0 {& q7 a7 N* v# m. q
% v8 t7 s9 n$ h. v
毋容置疑,二审后的保障法草案,有了许多可喜的变化。我们必须给予赞赏和肯定。+ i( X3 {7 g$ P

, L0 w* L: l) I& A. \/ m- W
7 o9 T/ V, S8 U% {) `: r( l$ C4 Z0 j
2 Y( k3 q3 k9 _, T/ I3 L& ~- L) D但,综合分析老自们的意见,还真不排除这是一个mi,甚至还有可能是一个keng……不信,你品你细品。8 t7 s# v( e/ e8 I4 w7 u1 ]2 R

3 C( h. S- f1 n7 @7 ?# ?
5 P$ C5 y4 x. G
% S1 l* R% z: t! C+ A1 N6 j不妨,我们一起看看官宣的表述和措辞:
6 w3 B& O2 e5 |; d. B. ?% |
$ ~# a' S; I+ U' ^( t有的部门、地方、社会公众、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建议,对军队离职休养军官、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等退役军人的安置和待遇保障予以明确。草案二审稿根据中央文件和现役军官法有关规定,增加衔接性规定:军官离职休养和军级以上职务军官退休后,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安置管理。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军人的待遇保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6 W/ ]- k$ l4 k* f& L( o

7 J( {% p5 ^5 G+ l' z" ^
# ^- ]5 R+ E9 D3 B* ^" M" J& `. W& q( H- D; |5 \/ N$ ]
红字部分的表述充满了未知,也是自主人担心的关键所在。强烈建议改为“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待遇保障,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N) v" x$ T+ ~4 @

+ X2 H3 c- `. N
4 e! [! g& I7 [4 u7 w+ v8 E
  V  X2 h2 r% Z; G0 D当时的政策规定是什么?那就是中发{2001}3号文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这是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文件,其权威性政治性保障性不言而喻,也是大家选择自主择业的根和本。* f) S7 ?7 Q9 I. n

( s; y% y# K7 m  V4 S7 P) o5 g, w0 h* Z

, Z# j8 o9 N8 Y% V( \而“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的表述,让人真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当然也隐含着很多不确定因素和变数,难免自主人会心生顾虑和忧虑。
/ v0 c5 U. q" I4 n2 ^0 V" Q
+ H, X3 j- e! F- Z: j
6 E; i( D0 f# e9 u2 m
  h5 v, v+ u8 W' q0 Q  l要知道,30万自主人,不是没有路走才选择自主择业,主要是国家推出自主择业这个政策,让我们看到有一份稳定的退役金和可靠的待遇保障。如果没有3号文件,谁也不会选择自主择业!
/ b* @5 d0 A8 S; Z1 Q6 T& D! I5 V& ?" j* |! h6 b$ k

8 J& b' t; ^. o+ r; n8 U* R/ D
( Y; x9 x6 q# g4 K0 O9 q总而言之,在官方未有定论定性之前,自主人不要高兴的太早了!& M9 o7 T+ W3 |: ~2 W
  I+ w3 v' l( ~9 Q# W) `6 x& f
1 w; J. B+ {& o* O% i  Z  z6 ]
/ L+ x( t; {2 N3 r
按照惯例和相关规定,法律修正案草案一般要经历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公开征求意见——二审——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最后提交全国人大,接受三审。因此,二审后,退保法草案应该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即使不再公开征求意见,也会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我们依然需要继续努力。+ ~; j. ^% L" k5 c; q7 V7 c

8 a2 q6 t* M4 v1 k
) K' L, d9 h7 [3 g  ^7 X, O- r8 i# A- k7 Z+ }, q( K
老话说得好,天上不会掉馅饼,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权益是争取来的,而不是等来的。加油吧自主人,我们的坚持与努力,不一定能心随所愿,但总会向目标靠得更近!+ f: y9 X  a$ W) a% z# I

  f. c0 i+ `$ ~/ O3 i% J) _2 B- e
- w8 q$ }2 |: S  |+ ~" h' t% t  M# f( D
; _& S6 l# N. w# I/ ]我们的目标就一个:已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待遇保障,应严格按照中发{2001}3号文件精神执行!

评分

参与人数 3津贴 +9 收起 理由
周军97669 + 2 赞一个!
楚天飞鹰 + 2 按照转业时的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炮兵战友 + 5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20-10-17 12: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简单的和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比待遇   什么样的军人才可以自主择业?转业干部能够有机会选择自主择业,这几个条件不可少:当兵18年以上的兵,想办法能够考上军校,军校毕业后,在部队想办法能够到营以上干部,好多自主择业干部是师团职干部。在部队当二十多年兵容易吗?考上军校是那么简单的吗?在部队当到营以上干部有多难?不要忽略他们放弃安置所做的贡献。所以,我们要看到自主择业干部做出贡献,他们付出的努力,也要尊重自主择业干部做出的选择,对他们本该享受的那点退役金待遇,就不要羡慕了,这是对他们付出努力,放弃公务员安置的一点点补偿而已!

评分

参与人数 2津贴 +2 收起 理由
哪怕洪水滔天 + 1 空处了十几万处级和晋升机会我国处级有多少
徐如林 + 1 临渊羡鱼,不如平日少张扬。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1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7 12:37:29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Tanho 发表于 2020-10-17 11:534 k' k: q7 _# J+ Q# X8 D* l# A
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个原则对于我们当前已经取得自主择业身份的人是极为有利的。但是,这 ...

5 ~/ j0 B. b) E你这逻辑有问题,跟TB一样不尊重法律法规。货卖当时价,政策就是“一刀切”。正如同1949年10月1日是个分界线,之前参加革命的享受离休待遇,之后参加革命的则享受退休待遇。难道之后参加革命的可以攀比说,我干龄比他长、职务比他高、贡献比他大,凭啥他离休而我只能退休?又比如你从开发商那儿买了一套房,第二年房价跌了,难道你去找开发商要差价吗?如果房价涨了呢,你愿意去给开发商退钱吗?

点评

衔改了!我们如何接轨?工资津贴与我们当时的比已面目全非!我们又怎么接?那就要紧盯现今退休的!这就是我们老自主必须要的,没有商量的余地!  发表于 2020-10-18 10:03
说的太对了,可惜的是:我们不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奈何?!!!  发表于 2020-10-18 08:25
是的,法律只能是不可溯及既往的向前走,只能对现在面临新政策的人员作合理规定,遵循了老政策的人就得按老政策,最多也是可以调整为对他们更有利更好的政策,以他们高兴接受为原则,若不接受,就不能变。  发表于 2020-10-17 14:36
正解,搞平衡的结果只能是两头不讨好,而且伤害了法治根基  发表于 2020-10-17 13:10
这是对的。  发表于 2020-10-17 13:09
回复 支持 10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7 13:27:01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Tanho 发表于 2020-10-17 11:53* _) @1 p, {. K5 ~* f6 l1 r8 P3 m/ n
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个原则对于我们当前已经取得自主择业身份的人是极为有利的。但是,这 ...

4 }1 E( U5 A* d9 K2 b- f胡说八道,歪理邪说,以前的中专生都安排了工作,现在的博士都不安排了,难道你说为了公平,要以前的都下岗。

点评

说的太对了,可惜的是:我们不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奈何?!!!  发表于 2020-10-18 08:26
退+部工作人员应是从部队退下的退役军人,不然不会对军人有感情,是搞不好退役军人保障的  发表于 2020-10-18 00:14
关键是这样的流氓逻辑和歪理斜说,在TB很有市场,这才是最可怕的,也是最可悲的!  发表于 2020-10-17 14:40
是的,这就是国家改革,国家政策的变化,只能是赶机会了,谁也不能溯及既往的,否则,社会就大乱套了,  发表于 2020-10-17 14:31
回复 支持 6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growth: 13915

发表于 2020-10-17 13: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按照中发{2001}3号文件精神执行!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7 14:51:50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既不能亏待自主的,也不能亏待逐月的。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7 12: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人老办法,对于老人来讲是合理的,也绝没有错误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20-10-18 08:56:25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1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7 21: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 Z' Z. T$ V+ z4 C/ }0 Z: z+ b+ N
既不能亏待自主的,也不能亏待逐月的。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7 14:4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明确按“按照中发{2001}3号文件精神执行”!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20-10-17 11:5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7 12:27:51 | 显示全部楼层
                              .....................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7 19: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是老人老办法,相对现役,待遇也会不断下降的,国家财政没有以前好了,所有人都要过苦日子% ]+ l& {3 _+ w! c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7 21: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静等好消息吧!还是静等好消息吧!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growth: 5485

发表于 2020-10-17 22: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退保法二审的修改意见的建议:"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相关政治和生活待遇保障仍按照**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2001年颁布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法规政策执行,本法颁布实施后原政策如有与本法不一致的,按有利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原则执行。

点评

如改成这样,那还能叫TB吗?  发表于 2020-10-18 11:49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7 23:10:19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Tanho 发表于 2020-10-17 11:53
. x6 e; V0 Y2 C: S' u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个原则对于我们当前已经取得自主择业身份的人是极为有利的。但是,这 ...

+ O. [& I) @. J- [0 M7 N2 b$ Y) r- M" B按照有些人的说法,老人就应该都锁进保险箱,保持待遇不变。以后的和老人同军龄同级别退役就该被低保,是吗?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7 23: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退保法二审的修改意见的建议:"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相关政治和生活待遇保障仍按照**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2001年颁布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法规政策执行,本法颁布实施后原政策如有与本法不一致的,按有利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原则执行。
- g* I2 c- B& p) r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7 23:5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失职渎职行为或将负法律责任,但愿不是一句空话。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8 00:45:12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部队退役金也出现双轨或多轨制,唯一的办法就是并轨,一律按级别军龄评定,谁也别想占便宜,重新立规矩,否则军心如何凝聚!

点评

只能是你转业时选择的什么政策就执行什么政策  发表于 2020-10-18 00:52
你让9X年代的企退军转干部情何以堪  发表于 2020-10-18 00:50

评分

参与人数 1津贴 -1 收起 理由
哪怕洪水滔天 -1 你以为军衔职务是摆设吗,多看看书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8 05:49:39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一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我建议"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相关待遇和经费保障仍按照**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2001年颁布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法规政策执行,本法颁布实施后原政策如有与本法不一致的,按有利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原则执行。"这才叫法不溯及既往、这才叫国家诚信、这才叫衔接和政策稳定性持续性、这才叫尊重历史、这才叫越来越好!我们相信全国人大一定会做出最英明的决策,“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不再是梦想,“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不再是口号,真正践行“不能让军人既流血又流泪”的庄严承诺!

点评

如人大没这样改呢?这年头能相信谁。  发表于 2020-10-18 11:5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vipend growth: 5255

发表于 2020-10-18 07:03:48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心理基础是
  c& a; w1 _  T- K& b同职级转业安置的待遇收入为参照5 m+ ^' [# z" U! D
这三十万
6 H, n. a+ ~, h; B% ]5 u+ r是有智慧有经验有奉献有能力的三十万* P# L$ S5 s+ J8 l; @. _( p
对历史对未来对公平正义负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