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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主动报备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河北7地紧急通告 唐山滦州市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风险地区来返滦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返滦人员要提前向所在村(居)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未能够提前报备的人员到滦后,第一时间也要向所在村(居)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公职人员、党员及其家属要带头报备。对故意隐瞒行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于提前报备,经分析研判有疫情传播风险,抵滦后第一时间集中隔离的,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疫情风险地区来返滦未主动报备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来返滦要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如您发现身边有未报备的来返滦人员,也请主动向村(居)社区及单位报告。从外地来返滦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切勿因未主动报备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7101101(24小时)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唐山市开平区 开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消除疫情输入隐患,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风险地区来(返)开平区人员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返)区人员要提前报备,未提前报备的到开平区后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对于提前报备,经分析研判有疫情传播风险,抵区后第一时间集中隔离的,集中隔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风险地区来(返)区未主动报备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来(返)区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从外地来(返)区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切勿因未主动报备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315-3372952 开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唐山市路南区 路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风险地区来(返)路南区人员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返)路南区人员要提前报备;未提前报备的,到达路南后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风险地区来(返)路南区未主动报备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拟来(返)路南区的亲友,来(返)路南区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从外地来(返)路南区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定点发热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切勿因未主动报备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0315-5200625 路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 唐山市玉田县 玉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风险地区来玉返玉人员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玉返玉人员要提前报备,未提前报备的抵玉后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对于提前报备,经分析研判有疫情传播风险,抵玉后第一时间集中隔离的,给予奖励,集中隔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风险地区来玉返玉未主动报备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抵玉后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属地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从外地来(返)玉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居民切勿因未主动报备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315-7679777。 玉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邢台南宫市 紧急通告!不主动报备费用自理! 广大市民朋友: 近日,我市邻县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病例密接人员轨迹涉及我市部分乡镇,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请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官方通报的行程轨迹,与病例有交集的人员要主动报备,对不主动报备、刻意隐瞒行程轨迹、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鼓励广大群众进行举报,每查实一人奖励500元,并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举报电话:0319-5168950 南宫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 唐山市滦南县 滦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风险地区来滦返滦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滦返滦人员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未能够提前报备的人员到达滦南的第一时间也要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进行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公职人员、党员及其家属要带头报备。对故意隐瞒行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于提前报备,经分析研判有疫情传播风险,抵达滦南后第一时间集中隔离的,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疫情风险地区来滦返滦未主动报备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来滦返滦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提前报备。如您发现身边有未报备的来滦返滦人员,也请主动向社区(村)及单位报告。从外地来滦返滦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切勿因未主动报备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5708109(24小时) 滦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 唐山市路北区 路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不主动报备人员 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风险地区来(返)路北区人员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返)路北区人员要提前报备;未提前报备的,到达路北区后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备。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风险地区来(返)路北区未主动报备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凡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拟来(返)路北区的亲友,来(返)路北区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提前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从外地来(返)区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定点发热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切勿因未主动报备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 0315-3724033 路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 - K: [. N% A e'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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