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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新的《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军人的配偶享受军队免费医疗,如果单纯理解为所有的军人配偶在军队医院就医直接享受免费医疗,这是不准确的,现实中区分情况,仍需要部分自费。9 V5 P3 e( V( i5 Y) a' q1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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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军人的配偶,依据规定区分两种保障模式:随军未就业等符合条件办理军人保障卡的军人配偶,在军队医院就医直接减免费用;其他军人配偶,持社会保障卡在军队医院就医,经医保结算后,军队医院再减免相关费用。 对于普通人的理解,就是军人配偶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免费了,自己就不用再自费医疗费用。但现实中真实的情况是,军人配偶免费医疗政策推出后,军人配偶在具有医保资质的军队医院看病,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并不是全免。 在军队医院看病完全自费的药品,这个就不多说了,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肯定是不能享受军队免费或优惠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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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遇到一例,不得不说。一位未办理随军、以职工参保的军嫂在南京某军队医院就医时发现,1月初在医院拿了药,医保报销后,军保补助直接将个人自理的费用全部减免,直接享受到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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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半个月后再次购买一样的药品时,医保范围内费用和之前一样系统自动核销后,个人支付的费用,却全部由个人自费。后经和军队医院相关部门沟通才得知,个人自费部分要达到1200元起付线以上,才能享受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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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军路微友@请叫我小阿俊表示:军人配偶在军队医院免费医疗,那为什么有的体系医院还要1200元起付线? 相同的问题,还有军路微友在留言中对免费医疗产生疑问:为什么说的家属免费医疗,最后是有条件要求的,必须自费满1800元以后才能全免,北京所有的军队医院都一样,自己在301医院(解放军总医院)和武警医院亲历过。 军路微友@文菊留言反映:我妈妈所在地是城乡医保,门诊不给报销,住院还要有1500起付线。也就是说,备案后来看病,也是享受不到门诊20%优惠。优惠是跟着当地医保政策走的,在当地医保的基础上给予的门诊和住院优惠。一般还是门诊用的多,年纪不到六十。根据当地医保政策,却享受不到那20%的优惠…… 2 J' H5 V1 R( v6 q$ ~, B9 p
可见,现实中在确有存在1200、1500、1800等起付线标准,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实,这些起付线,指的是门诊统筹起付线标准,各地方政策不同,随着医院等级不同、参保方式不同、门诊和住院不同等,对应的起付线标准也不相同。 譬如,南京市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标准如下: & y8 ? m& b( @7 ~/ e6 P- U
如此一来,如果在南京市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参保的军人配偶,且未随军的,在南京市军队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取药,则有1200元的门诊统筹起付线标准,只有在起付线标准以上,才能享受军保补助减免。再比如北京地区的。以城镇职工参保的军人配偶,同样有1800元的最低起付线。因为该地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费用起付线,区分参保人员类别,是有具体标准规定,详见如下:- O6 V& H$ ?- I% @% v4 `
如果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的军人配偶,在北京的军队医院看病就医,则需要达到1800元门诊统筹起付线标准后,才能享受军队医院医疗费用减免。 对于其他地方,军人及其家属在就医前,不妨咨询一下医保部门医保统筹起付线标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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