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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6 09: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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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养老、失业保险问题' y( R+ \8 L( j3 r# I7 k,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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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1999国务院令第259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8号)等法规的规定,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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