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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休军人享受现役军人同等抚恤优待[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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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以前的免费坐公交地铁一个道理,上位法规定享受现役同等待遇,但下位法不制定针对军退的细则,解释权就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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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以前的免费坐公交地铁一个道理,上位法规定享受现役同等待遇,但下位法不制定针对军退的细则,解释权就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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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退交通优待问题反应了十年以上才解决,所以很多问题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我家有自主,军退,离休干部,所以了解的比大多数人要多一些,还有很多我所知道的不好跟大家说,探讨到此为止,因为在此说再多也解决不了 
 
88年抚恤只有离休,后来加入退休,现在进一步明确了,希望政策落实越来越好。 
 
工资待遇上自主和军退挂钩,也有文件明确规定,所以涉及到的只是时间不一致而已,但我前面说的这些问题是把军退应享有现役抚恤优待的权利直接给否了。 
 
真是第一次直观的了解到了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素质之低,业务之不熟,对政策之不了解的程度到了何种令人吃惊的地步,多亏我个人没什么问题要找他们,否则真得抑郁了。 
 
然后就是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跟之前反应交通优待问题一样,每个部门都认为自己没错,甚至有工作人员说出军退人太多,不能按条例给优待这种让人目瞪口呆的话,把我那位军退战友直接气笑了,我几乎全程围观了这个过程 
 
例如教委,招办,卫戍区制定教育优待细则和办法的级别远低于条例的制定部门国务院和军委,所以在原则上下位法违反了上位法,但他们自己却说自己没有制定针对军退的细则,所以军退不能依照现役优待政策执行。 
 
对的,你的逻辑跟地方一些工作人员的逻辑完全一样,就是咬住细则未规定,但要记住,条例写了军退抚恤优待依照现役规定执行,而细则的制定者往往是市区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如市教委,招办,卫戍区等制定的教育优待。 
 
比如,在职涨薪,有人按规定跟涨,先后要下两个文件,而不是一个文件就行了。 
 
个人理解,条例说了,也得地方政府有相关文件明确有关人员落实待遇,不可能直接按条例办,发文过程不能不走。 
 
我家也有军退,市内免费交通优待不执行的问题向上反应不是一两年了,因市内交通优待对军退是最实用的,大多数是直接跟军休所沟通,军休所再向服务中心上报,之后逐级反应,因投诉人数众多且怨声最大,最终才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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