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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南坡居士 于 2025-12-7 07:23 编辑
在“内部”,军人因战、因公或因病伤残后,伤(病)残保险备案登记申请是享受伤(病)残保险待遇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伤残保险金的计算与发放。不少战友对它还不太清楚,伤(病)残保险备案登记申请的核心作用十分关键。首先是明确工资基数,它是计算伤亡残疾保险金的月工资基准。因战、因公伤残以受伤时间当月工资为准,因病伤残以疾病首次确诊时间当月工资为准,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及本人当月基本工资的 1/12,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工资低于排职少尉军官标准的,按排职少尉军官标准执行。
在此基础上,伤残保险金是通过工资基数乘以伤残等级对应给付月数来计算的。比如战友小王评了因公10级,拿到7万多,战友老王评了8级,拿到14万多,他俩保险金有差异,就是工资基数和伤残等级对应给付月数不同导致的。同时,提交《军人伤(病)残保险备案登记表》时要一式两份,分别由军人伤亡保险审批机构和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留存,作为保险金计算发放的重要档案依据。
在申请时,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清晰描述受伤或患病经过及后续治疗过程,明确伤残情况,建议在伤残鉴定流程启动阶段同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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