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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亲人离世之后,如何报备?怎样申请丧葬补助费?今天把大家关注的有关问题一次性解答清楚。
一、抚恤补助何时停发?
(1)全国统一执行标准:优抚对象本人去世,当月补助正常发放,从去世下月开始,停发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
(2)家属务必主动上报信息。老人去世以后,家属要尽快带上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通过村和社区、乡镇和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逐级上报,**待遇减员、优抚**注销手续。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刻意隐瞒冒领,给自家带来麻烦。
(3)优抚补助属于发放给本人的专属待遇,不能继承,也不能转移。
二、身份不同,丧葬补助差别很大说起丧葬费,很多家属都格外关心,这里先说清楚:并不是所有优抚对象去世,补助标准都一模一样。身份不一样,政策完全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去世后,增发6个月原本发放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2)残疾军人:如果是因病过世,家属可以一次性领到12个月原有标准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因战、因公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去世之后,遗属还可以按政策,享受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假如因旧伤复发死亡,则按照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的政策对待。
(3)参战参试、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去世之后,增发6个月本人原定期生活补助,作为丧葬补助。
(4)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国家层面没有**全国统一的丧葬补助政策。部分省市结合本地财政,**地方政策,增发几个月的生活补助作为丧葬补贴;也有不少地区没有设置这项待遇,最终只能以本省、本市正式文件为准。
三、分清两类钱款,哪些能继承,哪些不行
(1)优抚对象社保卡、**里,已经拨付到账、还没有支取花掉的余额,属于个人遗产,配偶、子女可以按照法律正常继承,不受优抚政策的约束。
(2)还没有打到账户、属于未来月份的抚恤补助,人员离世之后就不再继续发放,这笔钱不属于遗产,家属不能继承。
(3)一次性抚恤金、烈士褒扬金,专门针对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的时候,发放给遗属的一次性待遇。老兵退役之后,年老正常离世,不会再重复发放这笔一次性抚恤金,很多家属很容易把这两件事弄混淆。
四、家属完整办事流程,照着步骤少走弯路
(1)提前备齐全套材料: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逝者**、优抚**,家属本人的**、**。
(2)主动向村、社区,或是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备死亡信息,完成系统减员,及时停发每月补助,避免出现资金多发、后期追缴的风险。
(3)对照逝者的优抚身份,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本地配套细则,符合申领条件,再递交材料申报丧葬补助。
(4)社保卡里面遗留存款,按照普通遗产继承流程,前往银行、公证处按规定**即可。全国各地经济水平不一样,地方**的配套细则会存在明显差异。家属遇到拿不准的问题,直接去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窗口当面**,一切以官方正式文件答复为准。温馨提示:本文仅为政策科普解读,各地地方配套细则存在差异,不作为办事的法定依据,所有业务**,均以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官方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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