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5-7-8 13: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 S! V& ]7 x% C1 k- b1949年7月6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决定,在军事委员会下设立公安部,统辖各地公安机关的工作,并任命罗瑞卿为公安部部长。军委公安部是为筹建新的中央人民政府做准备而建立的。7月8日、7月9日,周恩来两次主持召开**中央汇报会议,商讨情报、公安两部门的机构设置与领导人选等问题。
- q: }6 R- U% v3 x. l2 y, R$ U" N3 M# W0 k
在此之前,领导各解放区公安机关工作的是**中央社会部。面临全国解放的新形势,**中央及中央军委于1949年8月9日给各解放区中央局及分局的电报指出:“为了分工,以便更好地建设我们的保卫与情报工作,决定取消中央社会部,另成立情报、公安两部(中央政府成立时,为政府的情报、公安两部)。”同时,罗瑞卿代军委起草了给各野战军前委的电报:“军委公安部已开始工作,其组织形式拟定设置政治保卫、经济保卫、边防、武装、治安行政、人事等六局及一办公厅,惟干部无人。决定由一、二、三、四野战军,各抽调军级政治干部一人来担任局长。其条件(一)现任军政委或军副政委、军政治部主任者;(二)思想正确,作风正派,历史完全清白者;(三)有中级最好高级的文化程度,思想工作能力亦较强者;(四)最好本人自愿改行者。我们建议:一野调军副政委蔡顺礼,二野调军政委雷荣天;三野、四野请你们按上述条件各提出二至三人,由我们各决定一人。你们意见如何,盼速复。”
3 `& x' b" [/ [7 I, z! U, [( A3 m0 Z+ e% N& b/ v2 E, Q
经各野战军协商,除雷荣天、蔡顺礼外,又调来徐子荣、卓雄、邓少东等军级干部进入公安部。
$ ?- x: u$ f6 `. c) s4 q+ L" E$ }( w
* p+ v- p) d* h$ g6 C3 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