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蕴籍隽永
|
[政策交流] 关于公寓房清退[复制链接] |
发表于 2023-5-3 15: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23-5-3 15: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23-5-3 14: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继承好像也可以,买卖只能卖给部队或符合条件的现役?莫非又有新规定?
| ||
发表于 2023-5-3 14: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可笑的是,有些年轻干部,根本不懂当年(99年12月31日)并没有公寓房,单位分的是福利房,因为部队原因没让出售,现在竟然按公寓房清理,有些清房设计者太年轻、太法盲、太反人类!
| ||
发表于 2023-5-3 14: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现在转业到地方,哪级政府还管安置住房啊,睡大街也没人管的。
这个点评比较客观,符合目前清房现状,其他很多是带有情绪化和个人色彩。
层主,公寓住房是福利还是陷阱,很难说,一般来讲,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住公寓拿不到房补,影响及时自购商品房,转业时退出公寓房拿到房补,因为货币超量发行的原因房补贬值很多,购买商品房能力大打折扣。
层主,只知其一也。按文件规定,转业干部住房出安置地政府解决,一般要求一年内,所以公寓房才有时限。但政府未解决住房,损害转业干部利益在先,部队没有法理上清理的可能
| ||
发表于 2023-5-1 10: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我大通利福尼亚房租指导价都是50多一平米了,城六区的该多少啊,不敢想
听说正式版本里可以市场价租房。这个市场价不是中介的租房价,是市或者区住建部门的租房指导价。
就算能住 交房租和市场价格差不多 合同一年一签 哪天单位住房紧张 照样清房
| ||
发表于 2023-5-1 10: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23-4-27 22: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所谓的”原则上“特指一定的依据,但当事出有因时,也会出现特例,也就是当这个“因”大于这一原则时,就可打破这一原则。
老实是属于 原则上 要清退的,但不是 必须 清退的
| ||
发表于 2023-4-21 15: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哈哈其实我也就随口一说,给出另一条路,安抚一下那些气出病的。事实上我是希望坚持不退的人越多越好的,自主群体遇事越强硬,当然对我们越有利。
评分
| ||||||||
发表于 2023-4-21 13: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你言甚是甚是
| ||
发表于 2023-4-21 06: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 ||
发表于 2023-4-19 09: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直言,你是比较掉一些因此你并代表不了许多人,你自己肯定觉不到这点否则你不会这样待事。人嘛嫉恶如仇不如从善如流,谈不上说教,共勉吧。。。
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