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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民政局编办人力资源保障局财政委 国资委关于做好我市2016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深民〔2016〕67号)文件精神,我区积极组织做好退役士兵岗位**和档案分数核算工作。为尽快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现将我区2016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选岗顺序和待选工作岗位情况(信息在深圳市罗湖电子政务网上)公示如下:+ N2 N5 S q1 N: r$ A. }3 u
一、选岗顺序
2 J, \1 _( R( ?: L, t: z* u 二、工作岗位
; h3 s; e+ L; d r! {- F* Y 三、选岗规则
t3 F$ [3 n+ J, N. [ 根据深民〔2016〕6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档案分数高低确定选岗顺序,退役士兵按照选岗先后顺序选岗,排名靠前的退役士兵放弃选岗的,排名靠后的退役士兵依次递进选岗。
0 A- w4 x( X7 T4 L. O 若退役士兵既不选择政府**的工作岗位,也不选择自谋职业,由民政部门为其指定工作单位,并出具《退役士兵工作介绍信》。自《退役士兵工作介绍信》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不到工作单位报到的退役士兵,视为主动放弃安排工作待遇,且不得再享受其他安置待遇。
- d; ~* G! j A2 a1 I$ V4 ? 四、公示时间
& F! N; H% ?+ {& b9 y2 I; U+ L 公示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来访或致电罗湖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电话:25666292。 ^1 X: X- z3 S; E' n
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
) l0 \3 x! @* Q; ^6 _! A( H* a# ^2016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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