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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4 09: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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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当然是好事,各地的情况有所不同当地政府有的尽力在解决,有的尽力在压制,两方面均与其政迹关系不大,正如总后的那位大贪官,他的所作又有多少后人在继续惯彻执行,所以我一直认为可能最为关键的还是执行2001 3号文件,以及对其进行解释,比如转业前的经适房、集资房等等的享受,到底应由谁来解决?现行政策是当军队转业或退休移交地方时,地方明确要求移交前必须解决住房问题,否则不于接受,从这一政策的解释来看,自主择业转业人员的住房问题应由所在部队来解决,或者由已经接受了的当地政府解决,3号文件有这方面的政策,可就是不能执行,总后也发过文件,增加公寓房房租金,意在挤出转业干部,这种处于无人管的情况十几年还在继续,谁之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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