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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l=2,4]我是2014年军转副团职干部,2015年1月21日按通知到燕山大学报到,当时正值放假,3月份通知我上班。现在院校里工资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省里发的,我副处级扣完各种费用后2826元,另一部分是校内工资(普通科员工资)。省发工资从1月份补和部队12月份的接上了,但是校内工资说从三月份开始补发,一月和二月的都没有。找人事处询问原因,说不管什么人,学样有规定,不定岗校内工资就没有,说你这算早的,以前还有1到6个月都没有的呢。再理论也无果。我想请教一下转业的老战友里,有没有分配到院校或教育局的明白人,对于军转干部到院校的安置和工资待遇有没有明确的文件,对于这样的发放方式到底合不合法。谢谢![/se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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