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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22: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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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困兽之斗 于 2016-1-7 22:51 编辑 0 h: I1 R* S) ~- \, y a4 ]6 c
据最新军队《文职人员条例》规定,文职人员分为公务员制文职人员、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合同制文职人员三类,原专业技术干部制度去消,全部改为事业编制文职人员;各院校除主要领导干部和部队教官为现役外,其余机关干部主要为公务员制文职人员;教辅与后勤保障人员主要为合同制文职人员。 o$ s/ D2 l1 q1 Q& a- N. I: y
1.技术类工作,如涉及武器使用维护、基层卫生工作(战场救护)及其它无法由地方参与的,使用高等级士官(二本以上起点)、非现役文职,待遇按入职起点,贡献,技术含金量动态合同化管理,其余涉及技术类的如医院、院校移交教育部工信部军工企业等系统,保留一所技术类综合院校和一所军医院校,培养医卫管理军官(非军地通用医学专业)、新闻军官、文艺管理军官等技术管理类军官(并非技术军官,是管理类),保留相应的士官学校,培养卫生士官等技能人才,基层设卫生队(战时为战场救护队),卫生队除一名管理军官(非军地通用医学专业出身)外,编制士官。师以下设置文艺管理科(文艺管理军官数名),负责基层文艺,文艺成员为下属单位军人兼职业余。军艺缩编为军队文艺研究所,不再招生。军工研究所军工类院校交地方,军人医疗在地方医院设置专门窗口,免费医疗。2 H" l0 N l: v0 j: W
2.指挥干部主要来源为指挥军校和基层二本以上义务兵、士官转岗(注意,不再有提干的说法),地方国防生(不再特指培养军官的院校)主要培养少量的第一条所讲的技术士官和非现役文职,取消技术军官,无法缺少的技术军官岗位由第一条所说士官或非现役文职代替,不再设置排长,连队只设置连长指导员和一个副连长,下辖班长。( t' l* B: i6 T x4 [7 [' ^0 t
3.军官非因身体等原因,干龄不满6年不得退出现役,本人坚持退出,需偿还含军校在内的所有培养成本及适当的罚款。干龄满6年不满16年的合同管理,分期服役,退出时买断,买断费用随干龄呈几何基数递增,干龄满20年不满25年的自主或买断,干龄满25年的退役方式两种:自主或调任体制内其他职业(这时的军官通常有一定职务,调任是军官,事业编,行政编,国企公务管理人员之间的一种交流),30年的自主或退休。转业一词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不再有转业费之说。军官,文职,士官,职业化后将成为一种职业,而非一种身份,士官军官文职之间的壁垒将会打破,原来干部身份的界定为高中中专以上学历,随着大学生士官和高学历文职人员的增多,干部一词将不再使用,士兵转岗将成为初级军官的主要来源,士官和军官的区分更侧重于岗位而非身份,如同现在的国企中的管理岗和操作岗一样。
- q% ^8 v; x8 L/ U r& L 4.指挥政工初级军官主要来源为士兵转岗,中高级军官需经过军校培养,在他们入学或转岗前讲清退役政策和部队服役特点,不得欺瞒,对军校招生名额,可向偏远穷困地区偏斜,士官文职虽然退出机制更加灵活,但也要讲清合同内容和部队服役特点。
. P6 N& I/ N6 G+ C2 ?5 H% v' d 5.压缩所有机关,机关人员任职必要条件为在基层工作满一定年限以上,机关人员遴选透明公开,基层休假改为轮流值守,由于不设排,连长指导员副连长三人,上两天休一天,战时全勤。 : [. `& j% p- B+ I6 N
7 W i8 p( \9 ~6 F如果真是这样也是挺好的,就是消息有些老了,去年就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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