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6-6-28 06: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依据:总政2008年4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军队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办法》文件,明确自己属于哪类标准或者参照哪类标准缴纳党费。
; }: f$ w: `/ \5 K1 y3 \现役干部缴纳党费如何计算:8 r6 U! n6 I. y K3 a
军官、文职干部为:职务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军龄工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和地区津贴(含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士官为军衔级别工资、军龄工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和地区津贴;职工和文职人员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和地区津贴;非现役公勤人员为按月领取的劳动报酬。
} `) w1 `% u w 上述党员交纳党费的档次和比例,由过去的五个档次五个比例调整为四个档次四个比例,即计算基数(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 j! l/ g4 Y3 K; v$ h) \: J13888x2%=277.76 P: r. ~5 r, Z$ @; E9 V# ~
5 `8 P3 g; M2 N! V军休干部党费交纳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i/ F" v$ h, Y2 H- r
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志愿兵),每月以实际领取的基本离退休费、军人职业津贴和地区津贴之和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交纳党费的比例为:计算基数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文件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2008〕5号) 5 W$ K$ y% j' 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