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6-12-16 18: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军人职业年金: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军人职业年金补助。军人服现役期间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职业年金费用由中央财政承担,所需经费由总后勤部列年度军费预算安排。& N) x* a/ X. J% B( P! i
军人职业年金补助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在军人退出现役时一次算清纪实。军人职业年金补助的计算办法: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按本通知施行后服役期间各年度缴费工资12%的总和计算;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按本人退出现役时当年下士月缴费工资起点标准的12%乘以本通知施行后服役月数计算。其中,8%作为单位缴费,4%作为个人缴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军队适时调整军人职业年金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比例。8 ]# F% `! g+ P2 @
12%全部由中央财政支付,个人未扣交费用。文件明确自主择业干部、退休干部不发放职业年金补助,计划安置的转移到地方。只有安置单位(企业)未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的,结算发给个人。现役死亡的,发给继承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