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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老婆随军有房产,如果落户喀什后,准备卖掉房产,回内地生活,几种情况如下:+ j* U6 a0 B2 N( ?2 P6 U r
1.落户时,户口落到部队的公寓房好还是老婆自己的房产好,老婆的房产落户后是要卖掉的;
7 U& @$ v( T# [$ T6 i Y( q. _, E2.卖掉房产后,那么户口下没有房产,公安机关会不会追究,论坛里有这种情况,原帖为“6 h( c4 S# K: Y
自主择业干部没有在自主地购买住房,是不是就要被注销户口呀?如果没有户口那不就是黑户了吗?有没有人知道政策给解答一下,现在自主地公安局让我们把户口迁走,这符合不符合规定”。
1 M. ]' d$ p0 K% I/ x3.落户后,户口是否可以迁走,迁走后是否影响军转发工资的边远部分。
8 C: [( F5 h. C+ T. w4.有人说,一旦落户后,安置地就定了,不管怎么样,安置地一辈子永远不变,是不是这样;8 V/ t, _+ A3 X/ Q
各位大神,知道的指点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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