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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5 09: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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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中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是为公务员,这个是国际通用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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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z; V" n0 o+ Q所以,我们原来的公务员法,规定了仅政府序列的为公务员,党委序列为依公管理;后面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国家广义上的政府,应该包括党委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所以后面修改了公务员法。7 X, j" a* X+ I, y0 f
. a9 I3 a# y' a- H% e* {目前群团,是参照公务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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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8 X$ l, }武装力量成员,不是政府中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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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部队的军人,也以法律的形式列入公务员,才真的是违反国际通则,也不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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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军人是公务员,那么军人可否适用公务员的一切管理规定,比如,能否与政府公务员互相调动?能否按公务员的职级晋升?能否辞职?如果一切都不能按政府公务员的方式管理,那么单纯把军人定义为公务员,也解决不了这种想法的实际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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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L/ n+ d' N不如直接要求,国家规定,军人退役后,必须安置成公务员。. X" p1 Q& N* F7 v4 ^
# Z) Y" z1 w# q6 ]( S" w6 G当然,这个可行性虽然在理论上,比把军人立法成为公务员要强的多,但依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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