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34
- 最后登录
- 1970-1-1
- 阅读权限
- 5
- 积分
- 34
- 帖子
- 精华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大家好,我是去年去年复原的干部,在这里有问题想咨询大家,因为自己不是很懂政策,所以想问问。
$ Y8 a/ \, Y2 f$ @% _/ J: z$ o5 K7 e! F2 _ ?& p- R Q
我去年复原的,08年考上军校,12年6月分配到海军单位,16年5月离开部队,中尉副连。- y) m) ?7 C8 \* @" n' {9 E+ ]
6 K6 l& N3 H7 M; E, u" d
当时单位跟我说让我按义务兵走,我也没有异议。给我结算也是按照义务兵的安置,给了2000安置费。但我回家的接收函是复原干部接收函,我们区的民政局不接收,说我是复原干部,归省民政厅复转干部办公室。我当时问了我们单位,我到底是算义务兵,还是复原干部,组干的答复是“走的复原干部的程序,享受义务兵退伍的待遇。”让我办的证是退伍证不是复员证,这点让我很疑惑,那我到底算什么。
1 O: s) Q7 o6 p$ f. K$ I7 p; M8 `. a3 A2 e
另外我是5月底才离开单位,单位跟我说3月份开完会就决定了,所以扣了我3个月的工资,这三个月我都还在单位,而且我的手续是九月份才办完,我想问下,这个停发工资的时间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2 u9 L y. a7 D' w& V* D' A M3 ~/ C+ {8 c3 h% L$ v
今年突然问这个事情,是因为知道另外一个同学去年也退了,按的复原,陆军边防的拿了23万,也是3月份知道可以走,就回家等着办手续,工资发到了12月份。
% I' S/ p- e2 ?$ A8 b* @- S
$ t m+ N9 a% L* K# f" a( v" b因为政策可能有差异,但不知道有多大,希望知道的兄弟跟我讲一下,谢谢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