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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6 11: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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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u* P5 a2 i& {" B3 i3 t 每次看到建国大哥悉心耐心不厌其烦为每名有困惑的军转或拟军转解答问题,就觉得暖心!其实自己也有相同的困惑,就是怕建国大哥忙不过来所以不好意思开贴叨扰,看了建国大哥对这个帖子的回复,心里稍微安稳了一些。( w# U5 \4 ?7 N- p
我的具体情况是这样:我和家属都是外省人,我于2010年6月至2017年4月期间一直在西安部队工作,家属从2012年11月开始在西安外企工作并缴纳社保,但这期间一直没有为家属办理随军随队手续。2012年10月我在西安买房,因为房子大户问题直到2017年8月为家属和小孩落户至买房地址,我因为改革调整原因于2017年5月随部队调整移防到甘肃,计划2018年底转业,我对照了西安地区接收军转干部条件第七条“在西安地区购买住房2年以上,且具有独立合法产权、配偶取得西安常住户口(户口所在地与所购住房地点必须一致)满2年,无工作”之规定,困惑的问题有两个:
2 m: z2 J1 Z3 N6 r, z 一是待我2019年3月转业离队时,家属落户时间1年7个月,与2年之规定差5个月,有没有协调的余地?, w: ~. x$ ~ ]0 {1 a4 @$ ^' H
二是家属从2012年开始在西安工作缴纳社保,2012年在西安买房,应该算生活基础在西安吧?如果算,能不能以此为主要依据申请转业到西安地区安置?
, A* e6 s Y* y' q4 Z9 \3 D% d5 { 最近一直为此事心神不宁,劳烦建国大哥帮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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