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查看: 6597|回复: 65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复制链接]
回帖奖励 360 块津贴 回复本帖可获得 36 块津贴奖励! 每人限 1 次

 成长值: 20260

发表于 2018-7-26 17:4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x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是为规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促进互联网论坛社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的规定。 2017年8月25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  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  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提 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  册用户进行真  实 身  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  实 身  份信息的用户提  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  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  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  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  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应当与注  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
     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  除、推 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
     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  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  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  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 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  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评分

参与人数 6经验 +100 津贴 +240 收起 理由
清19 + 100 + 100 感谢您为论坛的繁荣做出贡献!
王哈哈 + 30
俺是亚马逊人 + 20 谢谢发表精彩内容,论坛有您真好!
柳絮似雪 + 30 谢谢发表精彩内容,论坛有您真好!
北方行者 + 30 谢谢发表精彩内容,论坛有您真好!
江海一号 + 30 谢谢发表精彩内容,论坛有您真好!

查看全部评分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成长值: 20260

 楼主| 发表于 2018-7-26 17: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定解读
    《规定》共计十三条。第一条至第三条,对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监管主体作出规定。第四条,对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进行安全评估作出规定。第五条,对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主体责任作出规定。第六条,对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及其用户自律作出规定。第七条,对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干预舆论作出规定。第八条和第九条,对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加强用户管理作出规定。第十条,对建立公众投诉和举报制度作出规定。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对违反《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第十三条,对公布实施作出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强调,《规定》的出  台对于加强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促进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要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开展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强化人员队伍建设,依法提 供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规定》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规定》出  台的背景?
    答:出  台专门规范跟帖评论服务的管理规定,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适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今年正式实施的《网络安全法》,是网络安全的基本法,对网络信息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跟帖评论作为网络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严格依照《网络安全法》的规定,设定相关制度。二是适应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范化的需要。跟帖评论服务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网络生活,但同时也出现了传 播网络谣言、散布污言秽语、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等不良现象,扰乱信息传播秩序,破坏网络舆论生态,需要依法加强治理。三是适应促进跟帖评论服务健康发展的需要。跟帖评论服务已经成为各类传播平台的“标配”,新形式新功能不断涌现,日益成为广大网民互动交流、表达意见、舆论监督的重要方式,需要依法促其健康有序发展。
     问:《规定》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答:《规定》主要的上位法依据包括《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起草过程中,依据适用于跟帖评论的上位法相关条款,对用户真 实身   份登记、个人信息保护、违法信息处置、用户行为规范、网站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社会监督和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问:《规定》的主要框架和内容是什么?
     答:《规定》共十三条。第一条至第三条,主要对目的、依据、原则、适用范围、监管主体作出规定。第四条,主要对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进行安全评估作出规定。第五条,主要对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落实主体责任作出规定。第六条,主要对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及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自律作出规定。第七条,主要对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干预舆论作出规定。第八条和第九条,主要对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加强用户管理、开展信用评估作出规定。第十条,主要对建立公众投诉和举报制度作出规定。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主要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第十三条,对公布实施作出规定。
     问:《规定》对保护公民的权益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规定》把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作为重点内容之一。一是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规定》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要依法履行用户信息保护义务,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二是禁止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及其从业人员非法牟利,明确要求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有选择地删 除、推  荐跟帖评论,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三是强化信息安全保护,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加强技术保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并采取补救措施。四是建立举报监督制度,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同时,规定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建立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对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的管理监督和失信惩戒。
     问:《规定》对网站落实主体责任作出了哪些要求?
     答:网 上 信  息管理,网站应负主体责任,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规定》认真落实这一要求,对网站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八个方面。一是落实实名制要求。《规定》明确网站要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 册用户进行真  实   身  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  实  身  份信息的用户提  供跟帖评论服务。二是建立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网络安全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对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作了规定,国家标准化部门正抓紧组织制定《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因此本《规定》仅对此作了原则性表述。三是建立先审后发制度。《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建立先审后发制度,目的在于推动网站负起管理责任,当好跟帖评论的“把关人”,维护跟帖评论良好生态。四是加强弹幕管理。弹幕日益成为网民尤其是年轻网民网上交流的重要方式,为维护弹幕正常秩序,防止在弹幕环节传播违法违规信息,《规定》要求提  供弹幕服务的网站要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  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五是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明确网站要建立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需要说明的是,该条规定针对的是用户公开发布的信息,而不是个人通信信息,不会损害个人隐私;要求处置的是违法信息,也不存在妨碍言论自由问题。六是技术保障措施。《规定》明确网站要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  理能力。七是加强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网站审核编辑人员的数量和能力要与服务规模相适应,以解决审核人力不足和质量不高的问题。八是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 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总之,落实网站在跟帖评论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关键是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  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 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问:《规定》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作出了哪些要求?
     答:除强化网站主体责任外,《规定》还对属地管理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监督管理执法工作。《规定》明确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二是进行安全评估。《规定》明确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属地传播平台提 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进行安全评估。三是开展信用评估。《规定》明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开展信用评估,建立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四是安全管理责任追究。《规定》明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应当及时约谈、要求整改。
    问: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规定了哪些处 理措施?
    答:《网络安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具体表述。《规定》秉持简便原则,在条文中明确了“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处  理”的原则,对具体处  理措施不再赘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成长值: 20260

 楼主| 发表于 2018-7-26 17: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目的意义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2017年8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深入贯彻《网络安全法》精神,提高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强调,《规定》的出  台对于加强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促进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要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开展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  供者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强化人员队伍建设,依法提  供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

评分

参与人数 3经验 +150 津贴 +170 收起 理由
齐鲁兵360361 + 50 + 50 感谢您为论坛的繁荣做出贡献!
俺是亚马逊人 + 20 谢谢发表精彩内容,论坛有您真好!
文士贝 + 100 + 10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成长值: 25840

发表于 2018-7-27 05: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6 块津贴

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乱来是不行的。必须反复学习。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40 津贴 +40 收起 理由
沈阳第二故乡 + 40 + 40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成长值: 25300

发表于 2018-7-27 08: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6 块津贴

严格落实规定,促进军转网健康发展!!!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30 津贴 +40 收起 理由
沈阳第二故乡 + 30 + 40 赞一个!欢迎学习,论坛有您真好!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成长值: 15850

发表于 2018-7-27 10: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6 块津贴

学习学习,认识认识。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30 津贴 +30 收起 理由
沈阳第二故乡 + 30 + 30 欢迎学习,论坛有您真好!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27 14: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6 块津贴

跟帖、评帖,要守规矩。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30 津贴 +30 收起 理由
沈阳第二故乡 + 30 + 30 欢迎学习,论坛有您真好!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27 16: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6 块津贴

学习了。提高认识,遵规守纪。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30 津贴 +30 收起 理由
沈阳第二故乡 + 30 + 30 欢迎学习,论坛有您真好!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成长值: 25840

发表于 2018-7-27 20: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6 块津贴


感谢分享,学习了,问好辛苦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30 津贴 +30 收起 理由
沈阳第二故乡 + 30 + 30 欢迎学习,论坛有您真好!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27 22: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6 块津贴


落实好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促进论坛健康发展!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30 津贴 +40 收起 理由
沈阳第二故乡 + 30 + 40 赞一个!欢迎学习,论坛有您真好!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成长值: 12570

发表于 2018-7-28 16: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6 块津贴

严格落实规定,促进军转网健康发展!!!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30 津贴 +40 收起 理由
沈阳第二故乡 + 30 + 40 赞一个!欢迎学习,论坛有您真好!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8-7-28 17:4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6 块津贴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成长值: 25825

发表于 2018-7-28 22: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6 块津贴

越来越严格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30 津贴 +40 收起 理由
沈阳第二故乡 + 30 + 40 赞一个!欢迎学习,论坛有您真好!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30 02: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6 块津贴

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40 津贴 +40 收起 理由
沈阳第二故乡 + 40 + 40 很给力!欢迎学习,论坛有您真好!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30 12:44:03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6 块津贴

遵守规定,认真回帖。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40 津贴 +40 收起 理由
沈阳第二故乡 + 40 + 40 很给力!欢迎学习,论坛有您真好!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7-30 14: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6 块津贴

对新闻信息提  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40 津贴 +50 收起 理由
沈阳第二故乡 + 40 + 50 很给力!欢迎学习,论坛有您真好!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8-8-1 06: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6 块津贴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4 09: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6 块津贴

学习了,贯彻落实!认真执行!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30 津贴 +40 收起 理由
沈阳第二故乡 + 30 + 40 很给力!欢迎学习,论坛有您真好!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5 16: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6 块津贴

认真学习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40 津贴 +40 收起 理由
沈阳第二故乡 + 40 + 40 欢迎学习,论坛有您真好!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8-17 10: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36 块津贴

感谢分享!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40 津贴 +40 收起 理由
沈阳第二故乡 + 40 + 40 欢迎学习,论坛有您真好!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