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0-2-25 12: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中发「2001」3号文:- z9 N- _4 P L
四、待遇
) h; a9 R! W- A5 ~$ B: I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