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0-4-4 21: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和优待;军转安置办法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逐步进行改革,但不管怎么改,对军队转业干部还是要“包”下来。
t5 ~) V1 `: X; s' H3 M. X, P二、担任团级职务(后来调整20年以上)或者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特殊时期18年、后又调整不分职级)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由地方党委、政府安排工作职务,或者本人自主择业、政府协助就业领取退役金的方式安置。主要是这部分军队转业干部服役时间比较长,对部队建设的贡献比较大,在转业安置时,既是重点又是难点多给他们一种选择,体现了党和国家的关心和照顾。8 D' D, ^, V* }8 C
1 L9 S* e% V% E6 Q. K3 T7 B# e9 Z( C三、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的调整情况相应调整增加。考虑到了目前军队干部工资水平的实际情况,使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即使一时找不到工作,也能够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7 t. u! G3 O% L2 g' c: u& a7 X' \2 W# e7 p
从以上三点看自主择业:一是军队转业干部要“包”下来,或安置或自主;二是营团级安置难度大,对部队贡献大,多一种选择;三是退役金调整随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退相应调整,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怎么到现在成了个别司长说的自主择业重点在择业?退役金调整还得看个别人脸色了?退役金是我们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基本生活需要,是党中央、国务院、军委的法规文件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二十多年的贡献给予的一种安置方式的。个别领导、个别部门对退役金调整拖着不落实就是严重的失职失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