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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2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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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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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军人职业津贴和自主择业生活补贴调整归并为自主择业生活补贴1项,执行与本人职级对应的军队退休干部标准,按个人计发比例计发;" o4 k! g/ j8 B) l* h5 Y.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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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退役金应该以现役为标准计发80%以上,而不是以军队退休干部标准计发。只是更改的时间与退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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