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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党育2011年转业自主择业到广州越秀区安置,最近发现本人2012年到2015年间住房补贴发放金额数目不对,以及2019年8月29号在广州市越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取了本人社保卡发卡日期为2014年5月20号。期间本人归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科,本人2012年到2018年每年都有报到签字。本人今年50岁了,社保最低缴费年限15年,本该60随退休,现严重耽误本人现在社保无法正常缴 纳,从2019年12月底开始与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越秀区退役局 广州市越秀区信 仿局 广州市纪检委 广州市信 仿局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 广东省纪检委 广东省信 仿局,全程跑了近六个月,各个部门互相推诿觉,得不到解决 。眼看就要被拖过行政诉讼时效6个月,特于2020年5月12日去广州市铁路法院行政立案,去到九楼及十六楼均以本人是自主择业干部属于退役局管不给立案,连要一张书面不予立案答复书也被野蛮执法,现在回想还敢奢望退役金的多少嘛?连基本的都没办法为自己维 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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