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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中央权威 推进依法治国
) o1 ]8 Z3 u% }! @% S/ ~- P 请对退役军人事务部【2020】21号《关于调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标准的通知》中的军人职业津贴和自主择业生活补贴调整归并为自主择业生活补贴1项,执行与本人职级对应的军队退休干部标准,按个人计发比例计发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对退役金计算方法的逻辑性进行确认。
$ G( S# a9 k o2 D3 b 1、【2020】21号文件是否符合中发【2001】3号文件第三十八条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金额之和计发。
2 G# r6 r3 p( V7 W8 w& l0 Y4 C 2、是否曲解中发【2001】3号文件第四十条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o' f. ]3 r" ?" W' f% a6 A
3、是否与国联【2012】2号文件通知中的“自主择业生活补贴全额计发,不作为计发有关人员生活待遇费用的基数”相冲突。
; ?5 Y) ]( Z: ~8 `7 J+ f 4、是否 背离中发【2016】13号文件规定军改期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现行办法计发。
! g+ A o: y# v1 F8 I6 n9 E1 N* W+ A 请相关部门从大局出发,维护中央权威,维护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合法权益,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不打折扣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维护中央法规文件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延续性,为维护中央权威和推进依法治国做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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