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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5 0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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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观点,基本赞同!钱多钱少、涨多涨少。我不是太在乎。但退部的做法让人费解。6 i4 F/ f1 [1 x+ _7 t
退部身为我们的父母官,我们不指望他们,还能指望谁?既然拿军转安置开刀,激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矛盾,增大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加大对政策的不信任感,动摇安心服役默默奉献的根基。这次涨薪目的是什么?是为了下次降薪做铺垫吗?退部应该给全体自主择业军官一个说法才是。# w7 [1 o2 p( h, M& o2 D, z
本人也是一名自主择业的干部,也非常关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增资问题反映强烈,分析大家诉求。
7 z) W" ~1 U" r9 O$ A Z" _$ N一、反映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办事效率低下
$ L, s, c$ o" ^$ U& a( F4 Y退部在媒体上试探性发话,一些解释歪曲事实,苍白无力,遭到全体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反对。一次普通涨资一年半前就应该完成的调资工作,迟迟给拖到了现在,可见有关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解释的理由还与抗击新冠肺炎扯上关系,还拿“疫情”说辞?疫情期间多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挺身而出,自发奋勇的战斗在抗疫一线……退部个别人拿涨资说事,真是无稽之谈。) j5 L. F. @1 o+ O, I
二、反映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诚信缺失
/ n/ h- @8 }5 f" o* `4 f' { 国家制定自主择业军转安置的基本法是【2001】3号文件(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涉及退役金调整的关键词,是第四十条所阐述的内容——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而这次涨资,违背初衷,玩弄文学游戏,至于“相应”不是“等额”的说法,无论从自主择业政策实施的二十年历史还是法理,还是维护自主择业政策生命力的角度看,都是不恰当的。而中发【2016】13号文件《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军改期间2016年到2020年,“切实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工作。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现行办法计发。”从根本上就否定了这次改变生活补贴计发比例的合法性。政府不讲诚信,怎么让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讲诚信。
" \0 |+ ], C+ |, t: u三、反映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制 造矛盾,破坏和谐稳定6 I/ f; ]% ]; B
一次普涨退役金,是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关爱。既然从退部得到4月14日的一个“深得人心”的涨资会议精神,需要维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说明了什么呢?让人不可思议,俗话说:得民心得天下。有关政府部门站在退役军人的对立面,激起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民愤。涨资本身是件好事,好事没有办好,其结果是什么?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将受到严重影响。' k3 R9 O( I$ [5 h y2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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