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一名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这次退役金的调整方案中存在不合理之处,即退部发(2020)21号文件将军人职业津贴调整归并入自主择业生活补贴,并以本人退役金计发比例计发,此项规定严重违反了中发(2001)3号和国转联(2012)2号文件一以贯之的文件精神,同时也违反了中发(2016)13号文件中2016至2020年军改期间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现行办法(即国转联(2012)2号文件规定的)计发的文件精神,希望各位代表及委员向退役军人事务部过问此事,促其立即纠正不合理之处,继续单列军人职业津贴,恢复自主择业生活性补贴的全额发放,保持文件的一以贯之的精神,谢谢各位代表及委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