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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生活] 我要求走好程序,先签字后答辩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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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3 09:00:35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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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法院(甚至原告)告诉我,有人控告我,让我去法院,我是不是要先收到、看到盖红章的传票?有人拿着一张写着我名字的复印传票,我能去法院打官司吗?
1 r6 u5 E) ]1 X  N, `现在竟然让我在判决书上签字!. p0 O2 D- D" Q4 S3 O2 n/ P6 I

2 p2 Q" i0 l* \+ G/ U收到或看到正式传票,然后再到法院去与原告辩论,我赢了我就签字,输了也签字,但签字并不代表我同意法院的判决,我要不服判决,还可以上诉吧?; c5 j2 M% o: n; ]( z3 ~  `( K
6 Z( Q  K! n' Q1 j
就是说我现在没收到真的传票,就让我在判决书上签字,程序上就不合法。等收到传票后,再去打官司,至于谁有理,谁输谁赢,那再说。如果你们既是原告又是法官,那我就认命吧,以后你们追你们的梦吧!
( {( u  n2 K- j( m2 x$ `
! }" C2 a4 \1 k' P+ y5 z但我知道共产党的纠错能力是很强的,我坚信党会拨乱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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