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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交流] 我的作业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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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01:32:28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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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几天了,一边看草案一边看帖文进行学习,从许多战友那看到了我也想到的但写不出来的想法。谢谢你们!今天终于交了作业,实话说,有抄袭之嫌,但却是我真想说的。受字数要求,这是提交草案意见建议的最后版本,其实我想说的更多。
8 G7 D6 w+ p( U3 ^! d- r作业如下( Y: W5 W7 v& D  a4 i3 \
看法一:从这个草案上看,制订本法律草案的相关部门既没有要把关于“要关爱退役军人、好事办好”的指示精神吃透并用于实践,也没有对此项工作基本出发点是“服务保障”准确定位。这直接导致了在拟制工作的立意和定位不准确!
9 @' w& y- B/ {' C看法二:法律就是要严肃与公正并举、责任和义务明确,而指向明确、作用范围特定的专项法律就更应细化。但通览本草案,具体到执行部门、责任人、管理服务对象,每个层次和保障工作内容与环节的标准和责任、义务和法律后果看不到多少具体内容,有也是表述笼统,多处的“应当”、“可以”、“鼓励”等文字使本该刚性的法律条文成为一种原则性的规定、一般性的要求或指导性的倡议,这给以后开展具体工作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不能体现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与强制性!
/ R8 C9 E0 m* @$ A+ R; H) X. W5 }9 ~看法三:说到权威性、严肃性与强制性,就要谈到责任与承担后果。草案中的责任主体不明确。草案中6条关于“法律责任”,3条是主管部门的,3条是被保障对象的。退役军人的“保障法”责任主体就应该是退役军人的主管部门和其它社会组织,不应是被保障对象的退役军人!参照我国其他保障类法律中的“法律责任”,责任主体无一条是被保障人的,因为这是对被保障对象的“保障”,不是对被保障对象的“约束”!为何退役军人的《保障法》反其道行之?处罚门槛降低,把权限下放,公务员中也未见如此处分规定。这明显就是对退役军人的偏见与歧视,与“尊崇”背道而驰,也容易出现公权力的滥用!更是违背现行(国转联〔2014〕8号)《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受刑事处罚后有关待遇问题》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 D7 ^# K/ J+ k6 G# F; L# X另外,军人在服役期间违纪违法肯定会受到相关纪律处分甚至法律制裁,但退役返乡后还要因此再受制裁,违反了“一罪不受二罚”法律原则。军人退役后有违规违法,也理应由执法部门对其依法进行处罚制裁。而草案对各级执行部门、协助单位和各级责任人违法违规如何处理虽然也有所提及,但表述是模糊的甚至是一带而过,法律的公正性何在?这绝不符合立此专项法的“初心”!. o$ y* v) b/ z5 s( c) o
几点修改建议:
" _  z3 a7 n* h2 w建议一、退役军人保障法主题就是如何做好保障退役军人权益!必须应该以这个主题限定保障部门的责、权、利,而不应该以对保障对象的管和罚为主。要把最高首长关于“要关爱退役军人、好事办好”等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发自内心考虑退役军人的权益和优抚措施,而不应该空泛喊口号。要明文确认由中央承担的退役金和地方政府落实的各项补贴有哪些?哪个部门负主责哪个部门协助?对拒不执行已定政策、不做为、乱做为的如何处理?退役军人可享受哪些具体社会待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具体政策扶持措施有什么?做不到如何处罚?将鼓励退役军人在重大节日佩戴军功章着装参加活动写入法条;将有针对退役军人的侮辱性言论的个人、单位罚则写入法条;明确参战、维和,处突等退役军人特殊待遇入法。对退役军人的管理可以另行制定法规。$ r0 }) C7 |3 J0 V- _! x' ^
建议二、将需要继承和参照的现行成熟政策法规文件明确入法。取消“参照、相应、可以、应当”不严谨用词。
$ G2 r4 e& ]% U! M建议三、国家实行退役军人工作责任制,考核成绩由上级、本级、下级人民政府(含各级负责人成绩)及退役军人四方的评价考评成绩累加,其中退役军人评价分值至少要占50%,以全面真实的评价该部门的工作,改善和促进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 J2 u5 X* f/ f5 S建议四、突出维护党纪国法权威与严肃的同时保证公正和公平,还要有对以前已经制定实施政策中合理部分的延续性继承性,明确不同类(级)别的退役军人按照中央政策规定享有的待遇。
, L) \3 p/ ]8 W+ Z) D: L建议五、明确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身份定位、既定待遇。3 Y* a9 U" D' ?6 N
我们希望看到的是一部集法律权威性公正性、执行可操作性、真情关爱性为一体的退役军人拥护支持、社会广泛认可的真正意义上的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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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的中年人 + 30 很给力!
jxhawking + 1 还有很多人没有看到法条,不知道提意见途径
吉祥福 + 2 很给力!
威海自主人 + 2 不错,很好的建议!
司令员中将 + 30 很给力!
老军自 + 2 网上限制字数的,字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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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08:24:26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作业一天至少十多份。
6 O4 O) `1 p) k4 y% I/ i- y  B主要是两点:自主择业军官退役金不能折、反对治安管理条例。
# A: n1 d# h3 }& C现在治安条例一出,好多人气得忘了咱们退役金打折的事了。1 V$ w. L, ^$ z2 C.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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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05:50:12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太多,重点不突出,别人没那闲工夫看,重点是抹去了自主择业,法不溯及既往,自主择业退役金必须按(2001)3号文和(2016)13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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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这是个关键,还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就要取消待遇这一条,最主要的要首先反映这两条。  发表于 2020-6-24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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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09: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IP算一个人,发声的人太少了。自主和残疾军人都应该醒来发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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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09:34:36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共同努力,真正让退役军保障法为退役军人作保障,不玩虚的空的假的,要实实在在的,真真正正的体现让军人职业受尊崇起来。比如挂个牌就变尊崇了吗?真正的尊崇让全社会人从内心感受到,不是那种嘴上喊尊崇,行动上想着法打压退役军人,处处给退役军人挖坑使伴子的行为。对待这些行为要共同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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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抛锚 成长值: 275

发表于 2020-6-24 08: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每名自主择业军人都要交上一份自己的答卷,不能贯着这帮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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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09:37: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7 y7 D" r. m* w* U! N+ e* ?  n2 p1 j0 n1 ]2 @: \/ o: w
        第三十六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J$ y$ V( O( N- q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m" Z$ _9 e( O6 d; O8 W/ Z' m. {3 J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 @7 T6 q' x1 E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2 ~0 [* |5 A* J3 c0 y
        第四十二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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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07: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太多了,重点不突出,别人没那闲工夫看,重点是抹去了自主择业,法不溯及既往,自主择业退役金必须按(2001)3号文和(2016)13号文执行。第二个是还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就要取消待遇这一条,反映必须公平公正的对待我们,必须取掉!

点评

突出重点,集中打击!  发表于 2020-6-24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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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08: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交十份以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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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08:15:10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草案还有机会修改,大家多提宝贵资料,等定了就没法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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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08: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限制字数的,字多就给人大投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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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20-6-24 08: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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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10:2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发声,提交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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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10: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积极行动起来,提出合理合法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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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10:4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执行中央3号文件比什么法都好,有法不依全是废纸!退步一心想**以往执行20年的中央政策,精心打造这部所谓的《保障法》,其实这是退步给退役军人量身打造惩治大家的“尚方宝剑”,今后退役金不是折上折的问题了,而是退步县局长一不高兴,拍下桌子就可以扣个帽子,就有权让不服从管理的老自随时取消和停发你的退役金,发不发,发多少局长大人就可以说了算! 退步屁股坐歪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不信大家今后可以看得到,坚苦奋斗的日子还有后头呢!!$ f+ g1 \: z% C9 u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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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10:51:22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大有无专门涉军事务委员会不清楚,法律委员会中有无军职代表不清楚,谁能代表并愿意为退役军人说话不清楚,不看好修改前景!但去人大网发声是完全必要的!鸟之将亡其鸣也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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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14: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积极行动起来,结合退役军人保障法,提出合理合法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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