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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6 12: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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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老军自 于 2020-7-6 12:20 编辑 ( ^7 ]2 n- b# o- S*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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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部门的站位不高,导致思想认识的出发点就与退役军人背道而驰了,人们天真的认为很多的问题,要用法律来保障落实,这样那些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就不敢乱侵害退役军人的权益了,退役军人的权益就能很好的被落实了,天真的认为,如果有一个部门专门来负责退役军人,那工作人员就不会推委扯皮不落实了,可退役部门确不是这样想的,确是从怎么管理退役军人来考虑的,退役部门是重管理轻保障,他们一直在强调退役人员是轻管理重保障了,退役部门从没有把自己定位在保障上而是认为本身就是搞管理的,必须以超规严格的处罚来管理退役军人,因此就得在法律上来为自身确立强大的管理控制权,否则他们怕管不服这些人,会没有了管理者的威风了,就可以取消一个人的待遇,收回光荣牌,可是也不想想,你取消了他的待遇,收回了牌子,他就不是退役军人了吗?是不是后续还会再出个规定其可以开除一个人的退役军人身份这个权力?有些县还规定对黑名单中的退役军人要公示一年,就差一点给戴上高帽胸前挂上牌子在大街小巷游 行一年了,这是典型的文革风气泛滥。感觉像是“三种人”又出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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