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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个结果真的让我感到锥子扎心般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推出初衷,是为了让退役军人的权益得到更好地保护,理应受到广大现役和退役军人的热烈欢迎。不幸的是这种局面沒能呈现。做为受党和军队培养多年的党员干部(暂且还按3号文件的定义自我确认为"干部"),为党的一项事业在实际推进中出现如此情形而痛心!是哪里出了问题?难道初衷不好吗?领导们不重视吗?还是做事之前已确定要固执己见,毫不理会退役军人党员的意见,即使已经有明显的迹象表明退役军人群体已经对这种做法十分反感,却依然强行推动工作。我们党实事求是的作风在某些部门是不需要坚持,还是根本就忘了这个使我党从弱变强,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法宝"?再说了,这么一部涉及几千万现役退役军人和几亿相关亲属的法律问题百出,在上人大征求意见之前,有没有广泛征求退役军人的意见?党的群众路线在某些部门和某些人的心中,是可有可无的"檬皮筋"吗?衷心希望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等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继续发扬光大!衷心希望在有关部门的心中始终相信:无论是选择了安置还是自主择业的军官,无论是退役军官还是退役士官、士兵,永远都是我党事业的最坚定支持者和参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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