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二审释放出哪些信号? 如何看待二审放出的信号?用一句话来概括—— 相关规定的表述更加明确,分类服务的原则也更加科学,增加了更多的肯定之语等,突出保障的含义,减少管理条款,立足尊崇目标,彰显优抚本质。 这里不妨再挑几个大家关注的点—— 一是保障与服役贡献挂钩。明确退役军人保障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二是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明确退役军人优待证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发,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优待,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三是做好军官转业职级确定工作。据悉,为解决军官转业职级安排不规范的问题,目前拟计划**军官转业职务职级确定实施办法。(有多少人看到这想哭) 四是军士(士官)新增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按照当前设想,军士延长服役年限后可逐月领取退役金,具体标准要等新的《兵役法》及《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配套政策**后知晓。 五是参加定向考录计划。明确高等学校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五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此规定对大学生士兵来讲是福音,意味着大专生中士退役、本科生上士退役可以参加定向招录。 六是逐步消除抚恤优待制度城乡差异。明确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并建立统筹平衡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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