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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8 00: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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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于征 于 2021-2-18 09:29 编辑 4 z2 m9 C, `/ G' j.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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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地方主导”的说法,是流行了一段时间了。
- K2 U) e" d, ?4 f9 X3 W 应当说,对于少数安置压力大的省会和经济发达城市,可以是一种疏导压力的措施。但是,它的后续配套却是很值得探讨的。
* _+ ?3 v5 o' W0 \/ `- w0 K6 v 第一、一人生病,全家吃药,是否合适?所谓地方主导,那么一条起码的底线,那就是必须与机关事业社会性招考计划、领导职数配置、后备干部入库率强制挂钩,形成“不得低于”的比例。否则,好多地方也会籍此,浑水摸了鱼。
# ~! x9 Y& r; A* k' L$ {% \# K 第二、退役系统是否有足够的协调力主导计划?在地方,人员补充计划是由编制部门牵头,组织人社部门制定的,岗位设置、专业条件等诸要素组合的政策与技术,退役系统能懂的有几个人?而在体制上,现阶段,退役系统基本已经习惯性地归入了政法条口,从分管领导到工作机制,与党群条口,特别是组织系统、人力资源系统越走越远,在许多地方,组织部长都不进那个“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如此,能有多少话语权?!
1 I1 K+ o5 m& f. [0 V 曾经,原作为组织部门辅助机构的政府人事部门,因为人才开发,特别是社会性人才就业统一性的原因,与原劳动部门合并后,公务员管理一时出现了诸多“原地踏步”的情况,由此,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公务员管理权限终于最终归集到组织部门,并在短时间里,很快就出现了一系列的管理动作。这就是体制适应现实的改革力量。前事不忘,可资后续。组织部门设立“退役干部局、处、科”是实现“地方主导”的体制保证!: \& C" F, i. |
第三,从实践中看,编制部门在编制供给上,机关事业招考在专业设置上,许多地区的好些“有关部门”都存在着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力,因而,有关计划的随意性是十分容易发生的。不仅“直通车”式的安置,极易产生寻租,而且在其他需求计划的制订中,也会出现“无活可讲”的拍脑袋要件,这东西如何避免?# A* D0 }7 }$ u: U) W9 _- S
综此,“政治任务”的旗帜决不能丢弃,军地合力开发军队人才的机制必须构建。如果军队干部部门甩锅地方,地方干部部门甩锅退役系统,退役系统跳跳地沿用民政经验搞创新,再加上一些砖家事不关己,起火不嫌事大的忽悠,如此,会有多少人能够看好这种“地方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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