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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生活] 希望借由下次调资,让见不得人的21号文永远消失!![]() |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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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把不该定为秘密的东西定为秘密可能不算违法,把已经定为秘密的东西不经法定程序公开肯定是违法,谁干?
我们认为一是将该通知确定为保密文件不符合《政府公开条例》!二是即使勉强确定为保密文件,知情权不仅限于制定者和实施者,还有我们调整对象吧!三是对调整对象也保密,是不是涉嫌违法违规违纪!
已经定为保密文件,不管密级确定是否必要合规,以政府信息公开的名义要求公开显然是枉然的。但是任何密级的文件都有确定的知情范围,要求对文件在自择群体传达或阅看则是合理的。
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太为难工作人员了!
不复读机说啥?上头指鹿为马,还让底下人解释为啥这鹿是马,能不难吗?一个成年人整天去说谎话,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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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我们已经被缴枪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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