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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本来也没有看到具体政策,说了也不算,自己随便想象吧,也没有啥用。但是从自主择业实施二十年来看,总的来说有效果的有作用的,近三十万营团职军官选择了放弃计划安置的岗位,为地方体制内干部的正规化建设是作了贡献的,自主择业安置方式总体上来说,基本上能被广大转业干部接受,接受并非有很大优势,也并非是有关部门所说就业率达到多少(这个可以从自主择业干部参保率看,如果就业了就是企业给缴保险了。)很多都是在家照顾家庭或休养身体,真正就业的也是少数,既使大家没有就业,广大自主择业并没有因为没事干不挣钱而悔约(要求重新安置体制内上班),都是坚持自己的选择自己承受,自己的困难自己解决,只要按当初政策实施就心安理得,但是由于2020年414后的21号文,打破这个平衡,让广大自主择业战友感受到一种不安的压力,就是退役金调整的随意性,大家都是冲着当初2001年三号文件选择的,结果,执行二十年的政策,随时下个通知就可以换种算法,这样下去,以后还会怎么算?下一步自主择业转业安置方式没有了,增加了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安置方式,就自主择业目前的处境看,作为军官在转业安置和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会怎么选呢?一目了然,谁也不会拿自己后半生放在一个不确定不稳定的选择中,再说,有人说以后军官转业安置也不让选择了,这个应该不会吧,以前够自主择业的不选自主择业有计划安置保底,况且士官在兵役法中明确满十二年安排工作,军官难道不如士官?因此,应该只要不违规不违法,既使不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也可以选择转业安置,总之,前方路肯定会有的,主要看自己如何选择,祝愿广大战友选择一条适合自己的幸福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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