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z: Q* G9 j0 X9 ~ 第七十二讲 “一国两制” ) @8 Q: h& z6 j7 U9 M; K, [ / \0 C; ~ W0 v* Y. e' w “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在20世纪80年代创造性地提出的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伟大构想。“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就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和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在毛泽东、周恩来关于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思想的基础上,发表多次讲话,创造性地提出了这一伟大构想。这一构想为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首先在香港和澳门得以实现。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香港、澳门先后回归祖国,“一国两制”从科学构想变成生动实践。事实证明,“一国两制”是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澳门问题的最佳方案,也是香港、澳门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 I+ F: `" M$ t5 q
4 J, ?+ R/ W% f. L1 f 1981年9月30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在新华社发表谈话,进一步阐述了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谈话特别指出:“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叶剑英提出的九条方针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对台政策,实际上已经勾画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基本构想。 ' l. N; P f m" @; [; p1 J( P$ T# }) p/ ?5 X. e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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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Y! [* `( @ 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华人协会主席李耀滋时指出,九条方针“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是邓小平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6 `, P( z, F. H N3 {, e8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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