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事情经过:/ O, O5 L/ j0 {2 C( S
2014年左右,单位用院内军用地皮盖了楼房,并以经济适用房的名义售卖给在职军官,当时的TUAN党委有决议:允许转让给在职军官,我当时并没有需求,但有个地方朋友想要,便以我的名义买了房子(当时很多人这么干);6 D+ t4 q5 S- v7 R. T
2018年左右,因我需要住在单位家属楼,单位通知按规定在单位有了经济适用房就不能住家属楼,因此我将房子过户到一个战友名下,应付上级检查;4 Y: `8 s' H# x7 F
2019年初左右,军队改革后对军产清查逐渐严格,查出我们的房子当时上报是按公寓房立项的,因此转业后需要腾退房子;. U8 t5 p- h+ _- x% L i/ L& A
2020年初,本人自主择业,也因此问题导致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被扣押(单位说当时过户的手续只在本单位,并未上传到上级单位);
5 }( ], _! | ^" C2 {: `6 z2021年,单位强制办理退房手续,购房款也退至我过户的战友名下,但由于房子依然未腾退(因用我名义买房的人已经装修,可是单位并不退装修费,因此不同意退房),我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依旧被扣押;
% E0 W! @* i( u2021年下半年,我向单位提出诉求:在一时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我要求理清房子归属问题,如果单位认定归属在那个战友名下,那么不应扣押我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纠纷是我和战友之间的事;如果单位认定房子归属在我,我愿意办理相关手续和证明,与我战友没有任何关系;然而单位回复是不行,我提出一套房子怎么能对两个“法人”,单位营房部门说有政策,我说具体政策给我说,单位说不便透露,可以来单位看,但是我远在家乡,又正值疫情,没法去看。8 p/ P+ q+ [8 e- }
为此请教:
) s# ~: f$ s. t: z& [1.我对于房子归属确认的诉求是否合理?像这种一套房子追究两个主体责任人的做法是否有政策支持,地方法律是否支持?
8 _- }* H' \% w' W3 B t, }2.如果单位的做法(我指房子归属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那是以地方法律为准,还是以军队法律法规为准?我是自主择业干部,要维权能否寻求地方司法部门帮助?单位党委决议是否能够作为政策依据?
: c8 S6 w* p: F' L5 A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