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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国家号召,积极献言献策,下载政务平台,去反应问题啊。我列了十条建议,大家可以复制修改,一起去反应大家的想法,大家在军队服役多年,如果你习惯了做一个沉默的人,想想国歌的第一句,赶紧去!
一:请明确逐月领取退役金是国家对服役满二十年的退役军人的褒奖和奖励。逐月金过多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说法请取消。
二:逐月退役金的基数制订的依据是什么,具体由哪些因素构成,请予以说明。基数应当以二十年军官(副团)的实发工资为参考,而不是仅仅参照基本工资制订。当前基数过低。军士亦应当参照其实发工资制订基数。
三:起始系数太低,时间成本太高(二十年起)造成现役年轻官兵长期服役意愿弱化,形成谋转业的后拉力。基本丧失吸引力。建议提高系数标准为75%。
四:立功受奖激励作用弱化,且累计设限。建议一个三等功可增加4%,即相当于多服役两年的标准。不设上限,鼓励大家立功受奖,争先创优。
五:一二类艰苦边远不纳入增加系数范畴是对此类服役官兵的权益的严重损害。经过社会的发展,一二类艰苦边远的服役条件或许有所改善,但是其服役的自然环境的恶劣应该得到公平对待,建议一二类服役官兵按服役一年增加1%系数的办法执行。
六:三类以上的(新西兰、高山海岛、涉核、舰艇)等艰苦边远增加系数的时间过高。建议五年增加5%,而后每多一年增加1%,鼓励大家在艰苦边远长干愿干。
七:各类特殊补助(如藏区补助等)起始条件过高(十年起始)。除了毕业就进疆进藏人员,后期因部队换防,组建等人员因各位原因需退役人员无法获得相应待遇,造成不公。原内地人员因起始条件过高,进疆进藏意愿弱化。建议降低起始条件,以16年干龄的一半即八年实际工作时间为准。为提现优待与鼓励,可在八年基础上再降低一年,即七年实际工作时间为起始条件。
八:职业年金。2014前入伍官兵是没有职业年金。建议国家按官兵时间入伍时间,服役标准予以补足。
九:达到退休年龄后,退役金保留比例过低。完全无法体现军人职业的尊崇性。建议保留系数50%起始。
十:艰苦边远补助是官兵奉献国防,献身国防的最具体表现,也是艰苦边远军人退役后最大的荣誉,建议此类补助全额终身保持,不纳入退休后系数范畴。
十一:退役金的调整。建议明确调整的根据和由来。是按照社平工资增加的比例,以退役时的基数为基准增加,还是以社平工资增加相同的金额,亦或是以增加金额的比例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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