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2022年01月20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发布了《〈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政策解读》,其中“关于已经退役的人员是否适用《办法》”明确,“逐月领取退役金作为一种新的退役安置方式,适用于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施行后退役的退役军人,此前已经退役的退役军人,仍按照以往有关规定予以安置和服务管理。”这一解读,进一步明确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仍然按照以往有关规定服务管理。/ ]( @( d! U( V0 { _
; N' i" \- L) T' K( ]5 g- q" f
" n- A% P5 c1 b) P; J3 k: B
2021年1月1日,《退役军人保障法》施行,明确了军官新的退役方式,第二十一条规定,“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 逐月领取退役金作为一种全新的军官退役方式,第一次用法律形式加以确定。作为保障法的配套条例,《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也于自2021年12月24日起正式施行。* o0 p5 q& F2 u" ~# w7 N5 s
7 i' R3 x; i4 S+ B0 N- ~8 ]“逐月领取退役金”最为全新的安置方式,一经推出,受到了广大官兵的关注。尤其对于军士(士官)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政策,因为是在原来军士退役方式上做了加法,广大军士在原来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等退役方式的基础上又多了一个选项。
4 a }" k/ b# ?; F& K! _
/ ^& y- r6 m' L7 d- w$ c
6 v. `3 I* Z4 E; \但对于军官来说,对于新“逐月”的推出,却有很多不同意见。主要源于新“逐月”与老“自主”之间的差异。尤其是对于军改期间满足“自主”条件而未能如愿的战友来说,存在一定的心理落差。; k0 o1 A9 e1 W* _8 W* Q
9 ` G: d E8 z* `7 G/ d, N! e在“自主”群体中,部分同志也一直存在某种担心,就是“自主”群体是否会被“逐月”而逐步划归“逐月”群体?在未来的相应保障上是否会有待遇上的减损?甚至到60岁后,实行“逐月”一样的保障方式,即采取社保养老金的方式?毕竟“自主择业”已经后无来者,且经历了2020年退役金调整“系数”的问题,在一自主群体中造成了一定影响。对于自主择业政策未来的走向及政策的延续性,在自主群体中或多或少存在着某些焦虑。' ^/ X0 u& {' n! s7 r
* ?- T( Q9 u- b, O6 j( a, X) q
6 M0 {* @! ]( K& z$ h E7 c! ^实际上,关于上述问题,《退役军人保障法》八十四条已经明确,“本法施行前已经按照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军人的待遇保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征求意见稿)》也有说明,第八十九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按照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军人的待遇保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y3 u* Y# c8 R8 U! b, A% h9 Q' s* c* ?$ x+ E
如今,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政策解读》,进一步作出了明确。一是明确了“逐月”的适用对象,即适用于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施行后退役的退役军人;二是明确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不适用于《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三是明确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仍按照以往有关规定予以安置和服务管理”。3 M. A# M$ D0 q5 S# j* @- {
- c5 u, F/ W7 T1 s2 ?
) l+ ~# M9 }8 i) C! v0 z1 d. o* E这个“以往规定”很重要,与《退役军人保障法》相互印证,在时间上、内容上明确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适用于以往的“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即中发“3号文件”及有关配套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