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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向] 公寓住房管理规定[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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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现役团职住师职公寓房,超面积部分按每平十元收租,职务调整后收平价。另外不想多交租就分团职房,没人这样选。
最怕清房的是现役,一旦退役就要执行新政策。上世纪是大城市接收转业人员不参加地方分房,住房由部队保障,由此历年转业人员一直住公寓房。全体退休及职务较高的转业人员买了安居,集资,经济房等保障房。
我们住经济房能理解那些住公寓房的难处,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经历了多次清房,几百户不好清。另外现役也不差房,最后一期经济房解决到团职。当时师职公寓房没住一个师职了,低级别人员住房超面积按十元收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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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情况不了解,有些事不是你说的这么简单,他们驱赶的未必是共建房的,如果是每个月交租金的肯定会赶走,共建房是不交租金的从以前的钱里扣
兄弟,错了,看看石家庄飞行学院,对军转的兄弟是怎么对待的,不退?打你,打服你。必须退,如果认识,可以了解了解那个副政委,婿二代都牛逼的不行不行的,典型的官僚主义横行,但是就是没人管,奇葩吗?
单位派了警勤连戴白钢盔战士来清退,七个转业的警察联手把事情闹大,后来法院也出面了,公安系统来人领走的,单位大门被七辆私家车堵了二十四个小时,后来他们写了检查复印件贴在楼道理就不了了之了,继续住
就看人多不多心气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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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看看石家庄飞行学院,看看人家怕谁?转业的告到军委纪委,没用。一条裤子而已。
当时的钱够买外面一套小房子,选择单位的公寓楼,是对组织的信任,这事不会有什么商量的,转业的干部肯定会维权到底,到时候难看丢人的是这些政策乱定者,因为一旦走法律程序,就是大单位也没用,反正转业的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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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应该有个容错机制。既然当年收过大家的钱集资建房,现在又划成公寓房,就应该有点契约精神,不能新官不理旧账,让时间来解决问题,要么就出台补偿政策,签一户算一户,慢慢消化。不能对退役军人没感情。
横行,谁给他的底气?上面不管,默认,人家年底总结居然还想,他们不是上访吗?怎么不到最高层,说不准还能表扬他这种能干呢?哎,什么世道。说的天花乱坠,骗老百姓罢了。
军旅相伴,你说的太对了。内幕岂是我们能了解的?人家院长(少将)说,当年借大家的钱建的。堂堂空军没钱建这几栋房?需要借老百姓钱?就是为了政绩,为了维上,谁管基层官兵死活。那个副政委,一个婿二代,官僚主义
那学院敢这么干,其中必有隐情,是我们不了解的
数数全国住房的种类!很惊人,部队因为特殊,住房政策一直落后于地方,有些事一言难尽!!盖房最低是军师级单位批准的,不能当儿戏!!就算是错的,也将就算错吧,让时间来消化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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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相当比例的人会在中后期退役的!不管如何努力都干不到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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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安置也就是入库的不用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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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想好事了,廉租房有标准,经适房不贷款,你是外国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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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住公寓房的现役条件也超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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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没有一刀切的政策,要看转业干部的具体条件,正团以上可能有点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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